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 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来源:浙江省民政厅 发布时间:2021-08-10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为什么要制定出台《通知》?

今年以来,民政部、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先后下发一系列文件,对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提出要求,部署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和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相关工作。为贯彻落实相关工作部署,同时按照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要求,打造“浙有众扶”名片,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质量,制定出台《通知》。

《通知》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主要依据民政部、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1〕49号)以及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和民政部关于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相关要求。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根据国家部署和我省社会救助及乡村振兴工作实际,在保持过渡期内社会救助兜底政策总体稳定基础上,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强低收入对象监测预警和动态管理。通过线下走访和线上监测,强化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等人口主动发现力度,做到“应救尽救”。二是加强社会救助服务供给。在稳步提高物质类救助标准的基础上,推动由单一型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转型,丰富救助帮扶方式,提升救助内容、方式和质量。三是加强救助服务能力建设。要求各地积极组织开展智慧救助服务联合体建设,进一步整合救助帮扶资源,提升救助效能和水平。

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的重点有哪些?

主要是全面梳理三年来社会救助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坚决避免整改不到位和反弹回潮问题,为实现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重要保障。一是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回头看”。加强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和逐一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和数据库,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兜底保障范围。二是开展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排查整治。排查国家和省级层面相关救助政策落实情况,梳理排查救助金发放情况,开展社会救助领域信访问题化解处置。三是整治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作风问题。严肃查处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履职作风不实,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严肃查处专项整治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纸上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如何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工作 有效落实?

要求各地民政、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统筹抓好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巩固提升、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和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相关工作,全面梳理排查各类问题,积极开展化解整治。同时,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政策的解读,提高社会救助帮扶政策知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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