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三次到团组与代表委员共商国是,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政府工作报告对引导支持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提出明确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两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引导支持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是全国慈善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
充分认识引导支持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发展慈善事业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加强和改进慈善工作、发展慈善事业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二十大对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作出重要部署,强调要“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2014年以来,政府工作报告连续11年对发展慈善事业提出明确要求。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推动我国慈善事业取得长足发展。目前,全国登记认定慈善组织超过1.4万家,慈善信托备案合同金额超过69亿元;慈善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健全,全社会慈善捐赠规模稳步增长,慈善文化更加深入人心。特别是慈善力量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乡村振兴、教育科技、应急救灾、医疗救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期间,全国慈善组织每年用于扶贫济困的支出达到了500亿元。2023年我国华北、黄淮、东北等地遭受暴雨洪涝灾害,甘肃积石山发生6.2级地震,社会各界捐赠救灾款物超过29亿元,充分彰显了新时代慈善事业的价值与使命。
当前,我国正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全国慈善系统要站在新的起点上,充分认识引导支持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慈善事业的人民性这一本质属性、第三次分配这一功能定位、助力中国式现代化这一根本任务,奋力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准确把握慈善事业发展的目标方向
要把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全国慈善系统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打造法治慈善、全民慈善、阳光慈善、数字慈善、惠民慈善。要正确看待数量与质量的关系,不单纯追求慈善组织数量和慈善捐赠规模,更注重慈善组织、慈善信托、慈善活动“质”的有效提升。要正确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将解决慈善领域的实践问题和夯实慈善事业的发展根基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中国特色慈善事业体制机制,厚植群众基础、文化基础和社会基础。
要把改革创新作为动力源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谋划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持续注入强劲动力。全国慈善系统要将改革创新作为解决问题、应对挑战的关键所在,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结合贯彻落实新修改的慈善法,制定修订配套法规政策,着力破解慈善事业发展中的深层次障碍。要鼓励支持各地大胆探索,不断推动基层的创新创造上升为国家政策。要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契机,找准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与慈善事业的结合点,引导和规范新技术、新工具、新场景在慈善领域的应用,进一步提升慈善可及性和慈善资源配置效率。
要把高水平安全作为发展前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安全是发展的基础,稳定是强盛的前提。全国慈善系统要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走中国特色慈善事业发展道路,确保慈善事业的正确方向。要深入研究慈善事业发展的规律和趋势,下好风险防范“先手棋”,切实加强对慈善组织、慈善活动各环节、全过程的规范引导和监督管理,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要着力营造向上向善的社会氛围,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关心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共识,巩固和增强慈善事业发展的良好态势,确保慈善事业在安全的前提下行稳致远。
扎实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各项工作对如期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至关重要。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上来,牢牢扭住慈善组织公信力这个牛鼻子,一手抓促进发展,一手抓规范管理,着力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为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出新的贡献。
一是指导慈善组织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要教育引导广大慈善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充分发挥慈善组织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推动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要加强政治引领,引导慈善组织践行党的宗旨,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好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和助力共同富裕中的作用,坚定不移走好党领导下的中国特色慈善事业发展之路。
二是完善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要大力宣传贯彻新修改的慈善法,不断提升民政工作人员、慈善从业者和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素养。要配合有关部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落实好现行慈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为慈善组织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等税收优惠资格提供便利支持。要强化宣传激励,依托“中华慈善日”等重大时间节点、互联网公益慈善论坛等重要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交流活动,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建立慈善表彰制度,扩大慈善表彰的范围,更好地激励慈心善行。
三是坚决抓好慈善事业的规范管理。慈善事业涉及多个领域,要推动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协调配合的慈善活动综合监管机制,进一步增强监管合力,提高监管的穿透性、有效性。要加快制定《关于慈善信托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标准的规定》《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管理办法》,修订《慈善组织认定办法》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等配套法规政策,进一步细化实化对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慈善项目、信息公开的日常监管,特别是对慈善资金筹集管理使用的监管,堵塞漏洞,让每一份爱心善意都及时得到落实。要健全行业规范和行为准则,强化慈善组织的内部治理和行业自律,完善第三方评估机制,加强慈善信息化建设,实施好“阳光慈善”工程,建设一批政治可靠、治理规范、服务专业、诚信自律的慈善组织,不断提升慈善事业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