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对慈善事业的推动作用
来源: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
作者:浙江省志愿者协会副理事长、 浙江志汇公益发展中心理事长、志愿汇创始人 王跃军
发布时间:2024-05-24
志愿和慈善都是大公益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之间存在着不同的侧重点, 志愿侧重于志愿者个体奉献服务,创造社会价值。慈善事业侧重于社会价值的转移和第三次分配。但是两者之间在一定意义上又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
首先,在志愿服务分类当中的慈善志愿服务,作为慈善事业的一部分,他们是直接为慈善事业服务的。这类志愿服务主要分为两大门类。一类是为慈善资金募集服务的志愿服务。比如说劝募志愿服务,比如说慈善商店的志愿服务,比如说义卖活动的志愿服务。他们的志愿服务活动所带来的价值奉献直接体现在善款的募集。他们奉献的服务,因为是无偿志愿的,对社会公众捐赠者的感化作用是比较直接和有效的。当然,从另外一个身份上来说,很多志愿者也会直接参与捐赠,成为捐赠者。第二类是慈善项目的实施者。大部分慈善项目的落地实施需要有志愿者的参与,需要以志愿服务的方式实现落地。比如说给困境群众送温暖,需
要有志愿者的参与。比如说关爱老年人的为独居老人送餐项目需要志愿者的参与。志愿者的参与一方面降低了慈善项目的执行成本,另一方面,志愿者作为执行方,因为他们比一般的职业化群体更加理解和认同慈善工作,对受助对象更有同理心,这可以有效地提升慈善项目的公益效益。
其次,其他各种类型的志愿服务的发展也会为慈善事业带来积极的促进作用。这种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一是志愿服务活动对社会利他精神有非常重要的实践宣扬作用。利他和关爱精神是慈善事业的精神内核。二是志愿服务组织化的发展为慈善事业发展提供了源源不绝的组织供给。事实上,很多志愿服务组织是公益慈善组织发展的初期存在模式。三是志愿服务的社会参与意识培育功能,对动员社会公众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具有长期的影响力。四是志愿服务的社会化动员、招募、培训、管理和激励的系统性探索对慈善事业具有借鉴和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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