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务实举措推动县域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来源:孙文灿(民政部养老服务司) 发布时间:2024-06-27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县一级处在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是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县域养老服务是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的基础单元,是实现“老有所养”目标的重要支撑。各地在推进县域养老服务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体系联动不够优化、资源衔接共享不够完善、数据互认复用不够便捷等亟待破解的问题。在新形势下,推动县域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聚焦三个重点,提升县域养老服务水平

  一是优化服务场景。适应老年人全生命周期服务需求,建立完善动态、连续、协调的居家社区机构服务场景,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借鉴江苏徐州、广西钦州等地做法,建设“1+N+N”的县域养老服务联合体,即由“1”个县级养老机构打包运营“N”个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再由后者辐射“N”个村级养老服务站点。撤并一批“小散远差”敬老院,盘活整合农村养老设施资源,逐步建立设施布局合理、资源互通共享、质量同步提升的服务网络。

  二是整合服务资源。适应老年人养老、医疗、健康、文化等需求,推动优质普惠公共服务下基层、进社区,就近就便为老年人服务。借鉴北京、上海等地推进乡镇(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经验,整合利用辖区内各类公共服务资源,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养老、日间照料、居家照护、助餐、文体娱乐、紧急援助、医疗卫生、康复护理等服务,推动形成以社区养老为依托,物业、养老驿站、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参与的社区邻里综合为老服务体系。

  三是重塑服务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要坚持党委领导、各方参与,秉持“大养老”服务理念,促进县域内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社会保障等统筹发展。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推动传统孝道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坚持老有所养与老有所为相结合,发挥好老年人积极作用。

完善四项机制,增强县域养老服务效能

  一是按照织密织牢要求,建立对象精准识别机制。在县域范围内依申请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建立困难老年人精准识别动态管理机制、评估结果综合利用机制,优先满足老年人福利补贴发放、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等政策落地要求。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采集老年人健康管理信息,依托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形成老年人基本信息数据集,依托社会保障卡应用推广工作采集老年人社会保障信息,实现老年人信息跨部门共享复用,避免多重认证。

  二是按照便捷高效要求,建立服务及时响应机制。通过细化与常住人口、服务半径挂钩的制度安排,逐步实现从“人找服务”到“服务找人”。创新党建引领、“五社联动”等机制,发挥“银发顾问”作用,链接专业服务资源,及时响应老年人服务需求。落实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要求,及时了解老年人居家生活情况和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加大健康监测、可穿戴设备的推广应用,运用智能化、数字化、信息化手段,重点对独居、空巢、高龄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预警和呼叫响应服务。

  三是按照友好宜居要求,建立生活环境支撑机制。落实好老年优待政策,创新敬老爱老方式,建设适合老年人居住、出行、就医、养老等的物质环境和包容、支持老年人融入社会的文化环境。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要求,重点对坡道、楼梯、电梯、扶手等公共建筑节点进行改造,满足老年人的基本安全通行需求。引导老年人家庭对日常生活设施进行适老化改造,全面改善信息无障碍服务环境,加快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

  四是按照优质安全要求,建立权益全面保障机制。推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和实现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相统一。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养老服务统一市场。坚持公正监管、规范执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建立养老服务质量信息公开清单制度,督促养老服务机构主动公开基本信息、规章制度、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事项。实行民政牵头、归口负责,畅通投诉监督渠道,优化养老服务投诉举报受理流程,创新老年人权益保障联动机制。

实现三个目标,推动县域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是实现服务供给扩大、质量提升。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将政府、市场、社会资源向基本养老服务领域汇集,推动形成多方参与的基本养老服务供给体系。以务实、可及为导向,推动养老服务设施有机嵌入社区、服务项目延伸覆盖社区,根据老年人数量、需求等合理布局服务设施,构建“一刻钟”为老服务圈。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多样化养老服务,积极发展便捷可及、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性养老服务。

  二是实现服务资源共享整合。在县域范围内,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为枢纽支撑,发挥县级养老机构示范实训功能和县级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兜底保障作用,通过“乡镇(街道)资源+智慧平台+精准服务”方式,着力构建聚合餐饮、家政、维修、理发、就医、法律咨询等高频服务事项与以失能照护为重点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三是实现社会多元参与、治理高效。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结合实际出台和落实优惠扶持政策,将基本养老服务支出纳入预算保障范围。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加大投入,围绕老年人衣食住行提供生活照料、康复辅具租赁、旅游文娱等服务。引导公益慈善组织参与养老机构建设、养老产品开发、养老服务提供,加强为老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支持老年群众组织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服务社会活动,探索建立健康老年人参与志愿互助服务工作机制。

在部分重度老龄县开展老龄社会治理模式探索

  预计2035年左右,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4亿,在总人口中的占比将超过30%,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但事实上,已有部分地区提前进入重度老龄化社会。以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为例,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如东县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34.24万,占总人口的比例为38.91%。因此,老龄社会治理成为社会政策领域亟待回答的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关键在体制创新,核心是人,只有人与人和谐相处,社会才会安定有序。”完善老龄社会治理体系,核心是坚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坚持满足老年人需求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相结合,努力挖掘人口老龄化给国家发展带来的机遇。为此,建议在部分重度老龄县开展老龄社会治理模式探索,可从如下三方面重点推进:

  一是围绕老年人需求优化服务供给。系统梳理老年人在保障与福利、健康与保健、住房与环境、就业与教育、社会参与与自我实现等多方面的需求,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和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安排,推进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和农村下沉,切实解决好老年人及其家庭急难愁盼问题。

  二是探索构建老龄社会治理新机制。适应老龄社会形态下社会结构、消费结构、保障制度、福利供给、治理结构等全方位、多维度、深层次变化,研究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和老有所为的具体措施,引导老年人参与老龄社会治理。

  三是大力发展银发经济。结合当地产业特点和区位优势,顺应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需要,完善政策,优化市场环境,大力发展银发经济,打造具有一定品牌效应和辐射带动能力的行业标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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