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着力解决困难群体的“急、难、愁、盼”为己任,团结带领会员单位,弘扬慈善文化,开展社会募捐,推动行业发展,为助力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和促进第三次分配作出了积极贡献。作为全省最大的行业性、枢纽型慈善组织,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紧扣修改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实施的新要求,牢牢把握慈善组织公信力这个“关键节点”,以加强慈善组织行业自律建设,促进慈善工作的合规性、透明性、廉洁性,筑牢守好慈善组织安全发展防线为目标,决定在省本级和会员单位设立慈善组织“首席合规专员”。
记者从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获悉,慈善组织首席合规专员是慈善组织的管理层岗位,负责慈善组织运行的合规治理与风险控制管理,规避法律风险、维护道德标准、保护组织声誉。
首席合规专员由慈善组织内部管理人员专任或兼任,一般不由监事会成员兼任,由本慈善组织秘书长提名、理事会聘任或解聘。向本组织理事会和省慈善联合总会报告年度工作等。
“打铁还需自身硬”。首席合规专员应具备的任职条件包括:政治可靠,廉洁自律;热爱慈善事业,工作原则性强;诚实守信,责任意识强,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具备一定的风险分析能力,领导沟通协调能力;具有两年以上专职从事公益慈善的经历;具有一定法律或财经、信息、社工相关方面知识等方面。
同时,该职务主要职责包括:
1、拟订本组织合规治理与风险防控相关规划、制度。
2、负责组织对本组织主要制度、重要决策、规范性文件等进行合规审查,重点负责对章程变更、管理制度规章、合同、外宣文稿(视音频)、专项工作报告、年度报告等进行合规性审查,并对审查事项提出合规意见。
3、负责对本组织慈善项目和慈善活动进行合规动态风险管理,承担对重点慈善项目与重要慈善活动方案、公告、结项报告等进行合规评价,对可能出现的风险点进行监测、识别、分析和评估,并提出具体合规意见。
4、承担本组织各类舆情的合规分析,及时拟定提出舆情处置合规建议。
5、建立本慈善组织合规管理的内外部沟通机制,确保慈善组织及时掌握内部合规事件,获取登记管理部门、业务主管单位等监管者监管要求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规需求。
6、对本组织重点领域、关键业务和重要岗位人员强化合规管理,执行落实对各内部控制部门与岗位的合规督查;协助落实审计等监督事务。
7、牵头推进本慈善组织合规文化建设,培养员工、志愿者的合规意识。
8、做好省慈善联合总会安排和本组织理事会交办的相关合规事宜。
据了解,首批设立首席合规专员试行范围主要有省慈善联合总会本级,市、县(市、区)慈善总会,其他具有公募资格的省慈善联合总会会员单位。暂时条件不具备的,可暂缓试行。其它有意愿的慈善组织也可以提出申请列入试点。
做为一种探索和尝试,记者注意到,省慈善联合总会及下设的行业监督委员会将负责全省慈善会系统及会员单位“首席合规专员”工作的具体业务联络,组织开展首席合规专员上岗培训、日常工作联系和业务指导,开展慈善组织合规治理交流,建立合规人才培育、合规管理信息化、合规文化培育等机制,为首席合规专员高效履职提供支撑,逐步建立慈善组织首席合规专员制度的监督检查和合规管理工作考核机制,通过明确考核权限、权重、指标等内容,进一步强化合规工作的独立性,同时加强慈善组织首席合规专员制度实践经验总结与理论研究。
可以预见,通过设立慈善组织“首席合规专员”这一制度设计,将进一步加强我省慈善组织的合规治理,提高风险管控的制度化、专业化水平,创新慈善组织运行机制,更好适应《慈善法》修改后慈善组织运行的新要求,规范、健康、有序推进浙江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