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助力慈善提升项目效率:我国慈善信托的量化考察
来源: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 发布时间:2024-08-13

慈善信托作为金融工具与慈善捐赠的重要载体,是助力共同富裕的重要方式。慈善信托不仅发挥了第三次分配作用,优化了分配制度,同时通过降低参与门槛,鼓励更多捐赠者积极投入公益事业从而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进步。2021年浙江省成为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也对慈善信托的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更多要求,因此量化考察与提升慈善信托的运作效率势在必行。

2016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施行后,我国慈善信托正式起步,到2023年底共八年,因2023年的慈善信托年报尚未全部公开,故本研究的完整考察时间为2016-2022年,主要针对“慈善中国”网站上公开的各慈善信托进行透明度评价、运行效率评估及排名、信托当事人(委托人与受托人)对慈善信托运行率的影响程度三方面分析,研究结论对浙江省慈善信托未来发展亦有重要参考意义。

一、透明度方面:接近三成的慈善信托项目未按照要求公开披露年报

(一)慈善信托快速发展

2016年我国设立慈善信托仅8项,到2022年底共设立了1162个慈善信托。截止2024年2月27日,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已有1697条慈善信托备案数据,财产总规模共685,165.90万元,慈善信托的总量逐渐增加,影响力与日俱增。根据历年中国信托业协会与中国慈善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年度《中国慈善信托发展报告》,本研究统计得到2016-2023各年新增慈善信托及新增慈善信托总金额等状况(因2023年慈善信托年报尚未全部公开,该年发起的慈善项目数量未能准确统计故暂为空),见表1。

表1中新设慈善信托数量指每年新成立的慈善信托数量,不包含过去年份设立持续到该年度仍在运作的慈善信托;每年发起的慈善项目数量指至该年度仍存续的慈善信托在该年度发起慈善信托项目数量的总和。需要注意的是,慈善信托的发起并不等同于慈善项目的发起,一个慈善信托可能会发起多个慈善项目,或者多个慈善信托共同发起一个慈善项目。

(二)慈善信托的透明度不高

1. 样本数据来源

本研究的数据来源包括“慈善中国”网站、中国民政统计年鉴、中国慈善发展指数报告(白皮书)、中国慈善发展报告(蓝皮书)以及国家统计局,还有各慈善信托的当事人(委托人与受托人)网站。原始样本来自于2024年2月27日在“慈善中国”平台登记备案的全部1697个慈善信托项目,然后通过上述各类公开渠道查找这些项目披露的年度报告,根据查找结果对各慈善信托项目的透明度进行分级,再针对高透明度的项目进行后续量化分析。

2. 年度报告的指标选择

根据慈善信托的特点,本研究借鉴国内外研究成果,结合当前可获得的数据,在年度报告中选取以下21个指标来分析慈善信托的运行效率,

3. 透明度评级依据

本研究按照下述标准对慈善信托的透明度进行评分:考察期间未公开过年报的为0分,记为等级C;公开年报但公开数据较为简略的为1分,包括且不限于慈善支出相关信息模糊或者信托资产状况不明晰等,记为等级B;年报公开且数据较为完整的为2分,包括慈善支出用途明确、信托资产公开透明等,记为等级A。

4. 透明度评级结果分布

从表4中可以看出,随着时间的持续,获得A等级的慈善信托项目数量迅速上升,相对B等级的慈善信托项目增长幅度更大,说明了透明度越来越成为慈善信托追求的指标。尽管未公开年报的慈善信托项目数仍占较大比例,但该比例正在逐年下降,说明了受托人对慈善信托信息披露规范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

据表4,2016-2022年期间,C等级慈善信托项目的总体数量为538,占总数的46.30%,表明我国慈善信托的透明度仍需要较大的提升。

为了减少因数据不完整、不准确造成的结果偏差,在对全部A等级样本进行筛选过程中基于以下原则继续对数据进行剔除和清洗:1.信息虽然披露但数据存在严重的缺失;2.公告和数据都较为完整,但是存在数据异常,如慈善支出、资产持有、实收信托、综合收益等均为零的样本。进一步筛选后剩余的慈善信托项目数为305项,包含了不同持续年份的项目,按年份分布如表5,它们也是本研究后续运作效率与影响因素分析的样本。

二、慈善信托运行效率评估与排名

基于慈善信托数据指标多、维度广的特点,本部分以2018-2022各个年度作为时间节点,分别在每个年度采用主成分分析方法来综合评价本年度慈善信托的运行效率,通过降维的方式将多个变量转化成几个综合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最终得到每个年度各慈善信托项目运行效率的综合得分,再进行排序。

(一)2018-2022各年慈善信托得分与排名

利用SPSS软件代入各年数值可得慈善信托历年综合得分,由于篇幅较大,本部分仅截取部分持续期较长的10个慈善信托进行说明,见表6。

根据表6的各年排名,我们可以清晰地观察到信托的历年排名变化以及在同一年份中的排名层次。中信·何享健慈善基金会2017顺德社区慈善信托五年间保持了排名第一的成绩,而粤财信托有3个慈善信托项目在五年间均排名前列,表明中信信托公司和粤财信托公司在慈善信托业务中的优势地位明显、竞争力强。另外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以浙江省万向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的万向信托乐淳家族慈善信托,在2018-2022年各年间始终保持在排名前十,成绩优异。

(二)各慈善信托五年平均得分与排名

在此基础上,本文对慈善信托五年的得分数据进行平均化,重新计算得到五年平均得分和排名,截取排名前10及末尾的10名,见表7。

如表7所示,五年平均综合得分排名前十的慈善信托中,有3个都是以中信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的,且与排在其后的慈善信托得分差距相当大,再一次表明中信信托公司在慈善信托业务方面拥有显著优势。而浙江省的万向信托乐淳家族慈善信托,五年平均得分排名中傲居第三,表现相当耀眼且稳定。

三、委托人与受托人对慈善信托运行效率的影响研究

(一)委托人与受托人的能力及其对慈善信托的影响

1. 委托人的能力与评价

(1)委托人的能力及影响

慈善信托的委托人主要是指基于慈善目的,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的人。委托人可以是个人、企业或者组织,也可以以上形式进行共同委托。委托人的专业知识、资源整合能力、监督能力,有助于选择合理的慈善目标、适当的委托资金以及可靠的受托人,并且能够根据环境的变动,有效地调整慈善信托的运行方式,使其贴合社会的发展,从而提高慈善信托的运行效率、扩大慈善信托的影响力。

(2)委托人的能力评价方法

由于委托人成分较为复杂,我们选择将委托人所获荣誉作为其社会影响力的指标,通过将不同类别的委托人进行不同级别的行业排名,最终进行整合。先通过文本分析,筛选出委托人历年所获荣誉,再根据所获荣誉等级,利用分级评分法进行打分,见表8。

根据表8进行初步打分,如字节跳动的张一鸣作为委托人,在2021年福布斯中国慈善榜位居第5名,那么他的得分区间就在70-90之间,在100位企业家中属于前5%,从区间上限计算,张一鸣的初步得分为90-20*5%=89;从区间下限计算,张一鸣的初步得分为70+20*95%=89。

在此基础上,本文添加了负向得分,利用相关风险软件查询委托人的自身风险数目,该年度每存在一条自身风险记录,得分扣一分;拥有全球性荣誉的委托人,每存在五条自身风险记录,得分扣一分。得分下限为初步得分下限,如张一鸣假如在2021年有19条自身风险记录,那么他的得分为89-19=70;假如在2021年有20条自身风险,那么他的得分仍为70,位于所属区间的下限。

若委托人在同一年份同时拥有多项等级的荣誉,以最高得分取;如委托人仅有个别年份获得荣誉,那么相邻年份的基本得分以荣誉年份为基础向两侧递减;若委托人不公开或者无荣誉和排名获取,则按最低区间均分取。部分信托的委托人数目较多且有所省略,该部分委托人得分按其中最高者取。

(3)委托人的能力评价结果

由于篇幅关系,本文截取了五年平均得分前十名的委托人进行参考,见表9。

2. 受托人的能力与评价

(1)受托人的能力及影响

根据本研究统计,在2016-2022年期间民政部登记的1162个项目中,超过80%的受托人为信托公司,其余受托人为基金会或者信托公司与基金会共同管理。

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意愿和慈善信托所设立的目标,遵守法律规定、管理和投资信托资产,实施慈善项目、保证透明度和公正性。慈善信托资产和资金的存续与运用主要取决于受托人,受托人主要由信托公司与基金会构成,具有专业的管理经验和较大的社会影响,同时其相关数据具有专业性和可获得性。

(2)受托人的能力评价方法

截至2022年,我国已有62家信托公司设立了慈善信托,为了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本研究构建了信托公司综合能力评测体系,共包含4个一级指标和12个二级指标,指标数量呈分层特征,详见表10。

本文参考信托用益网方法,根据指标数量进行调整,先用主成分分析法计算出得分。根据主成分得分的运算逻辑,得分的上限是一个正数,得分下限是负数,总和为0。利用得分上限减下限就会获得一个偏向于距离概念的正值,再将所有得分同时减去得分下限值,再除以上下限的差额,就会获得一个区间在0到1的分数rate(不包括上下限)。

信托排名比rate=(得分-下限)/(上限-下限)

该分数越趋近于1,代表其离上限越近,该年度的排名越高,按照总得分Y=40*rate+60的得分方法,测算出最终综合能力得分。

(3)受托人的能力评价结果

基于上文研究思路,本课题组以国内68家信托公司2018-2022年年报为初始数据来源,测得各家信托公司历年得分,按照2018年得分由高到低排列,列出了排名前十的信托公司,详见表11。

需要注意的是,基金会的总体规模往往不如信托公司那么强大,但并不能忽视它们作为慈善信托受托人的能力和作用。因此,本文根据基金会的行业排名等级,按相同排名比在表11中截取得分,方便基金会与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的比较,得分与排名见表12。

(二)委托人与受托人对慈善信托运行效率影响的回归分析

1. 回归模型设定

为了进一步识别委托人与受托人能力和慈善信托运行效率的因果关系,我们参考李国柱和张婷玉(2022)的研究,通过最小二乘法(OLS)建立基准计量模型:

Charity_score=α+β1X1+β2X2+β3X3…+βnXn+λX1X2+μ            (1)

其中,Charity_score表示慈善信托运行得分,X1表示受托人的综合能力得分,X2表示委托人的综合能力得分,X3,…, Xn为控制变量,如X3表示资金托管银行排名,X4表示监察人责任履行状况等,α为线性回归方程模型的截距,λ表示交互项系数,μ表示随机误差项。

慈善信托综合能力由前文第四部分主成分分析结果获得,受托人综合能力得分主要来源于对信托公司年度综合能力的计算,委托人的综合能力通过分级评分法,由综合数据计算得出,监察人责任履行状况由统计获得,资金托管银行排名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推出榜单获得。

其中,监察人责任履行状况分为三个等级。监察人未履行职责或者未设立监察人记为0;监察人未完全履行职责记为1,包括监察人提出年度监察意见但未签名盖章以及监察人签名盖章但未提出年度监察意见;监察人完全履职职责记为2,即监察人提出年度监察意见并完成签名盖章。资金托管银行以核心一级资本净额排序,排名由1-100从高到低,数值越大代表排名越低。

2. 考虑委托人和受托人双向作用关系的回归结果

包括委托人和受托人的交互项时,当事人对慈善信托运行效率的影响效果的回归结果见表13。根据表13可知,X2委托人能力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对慈善信托运行效率有着显著的正向影响,委托人与受托人的交互项λ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为负,对慈善信托运行效率产生了显著的负向影响。

表13的回归结果表明:所获荣誉等级越高、能力越强的委托人在慈善信托的执行中,有更多的资源优势和监督能力,从而提高慈善信托的运行效率;但在与受托人的交流合作中,能力更强的委托人通常会对中小信托公司产生更大的影响而对大型信托公司产生更小的影响,这可能导致交互项系数显著为负,反映出大型信托公司在慈善信托业务领域可能存在的相对劣势。

四、研究结论与政策启示

(一)研究结论

本课题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

1. 对慈善信托项目的透明度评级显示,2016-2022年期间接近一半的慈善信托项目未能按照法律规定公开披露其年度报告,透明度仍需大力提升;仅有四分之一的慈善信托项目披露的年度报告资料完整,可以作为本研究的样本进行运作效率分析,因此慈善信托项目已经披露的年度报告质量也有待提高。

2. 对慈善信托运行效率的排名显示,中信·何享健慈善基金会2017顺德社区慈善信托在五年间保持了排名第一的成绩,中信信托·农银2018玉爱慈善信托、中铁信托•明德1号宜化环保慈善信托以及万向信托·乐淳家族慈善信托在历年慈善信托排名中保持前十的成绩。

3. 对委托人影响效应实证结果表明,委托人能力对于慈善信托运行效率存在显著正向影响,委托人能力越强,慈善信托运行效率越高。委托人往往是慈善信托的主动设立者,对慈善信托的运行状况也更加关切。综合能力较强的委托人,在慈善信托设立期间,对于慈善信托的专业化管理、慈善信托的影响力宣传以及更充分的资金补充具有一定优势。

4. 对受托人影响效应实证结果表明,受托人能力对于慈善信托运行效率并无明显影响。具体而言,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更倾向于对资金进行更加稳定和规范化的管理和运用,这使得它们作为受托人难以做出明显的差异化行为。加之慈善信托起步较晚,实力较弱,仅占信托公司管理的小部分,缺乏重点投入和管理。

5. 对监察人履行职责状况的影响效应实证结果表明,监察人的职责履行状况对慈善信托运行效率并没有显著影响。根据本文研究,监察人的职责履行状况在不同时期具有不同特征:在2016-2018年慈善信托设立初期,未设立监察人具有普遍性;在2021年疫情期间,许多社会人士与企业纷纷设立慈善信托捐赠慈善物资支援疫情严重地区,这些以抗疫救灾为目的的慈善信托并没有来得及设立监察人,使得在此期间设立的慈善信托项目缺失监察人的监管。

(二)政策启示

本文研究结论所带来的政策含义是明显的:

1. 委托人能力给慈善信托的运行效率带来的效果是有益而且显著的,因此,为了将来慈善信托大环境的健康发展,应当激励更多有能力的对象成为委托人。同时,该结论也对现有及潜在的捐赠者提供了鼓舞与支持,有助于提升他们的信心,激励潜在的捐赠者成为慈善信托的委托人,为慈善信托的运行效率提高发挥出自己的优势。对于综合能力较强的委托人,可以为委托人以及所设立的项目提供政策优待,如提供税收优惠、项目运作指导、项目执行辅助等,以便扩大影响力,吸引更多有能力的个人、企业、社会组织成为慈善信托的委托人,有助于慈善信托的优质化和健康化。

2. 根据本文研究结果,监察人履行职责进行监管没有对慈善信托的运行效率起到显著影响。其中部分是由于在样本的五年时间区间内,新冠疫情特殊时期长达三年,对实证结果产生了较大影响。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有效的监管是必要的,对于监察人履责状况的研究也是具有实际意义的。由于慈善信托中大量监察人的数据缺失,使监察人的履行职责状况没能通过显著性检验,因此应当强化监察人的设置要求,并进行监察人信息的公开披露,建议可以通过后续检查来补充这一监管方面的缺失。

3. 在本文研究中,受托人没有对慈善信托的运行效率起到显著作用,但这并不代表受托人在慈善信托运行中没有发挥作用。在数据的搜集过程中,我们发现,慈善信托的大部分受托人都是由信托公司来担任的。信托公司虽然对资金管理具有优势,但是在公益项目挑选和监管却可能缺乏经验,与基金会作为联合受托人就能很好地弥补这一缺点。可以适度提高信托公司与基金会作为共同受托人的政策优惠,如税收优惠、项目优惠等,实现受托人之间的优势互补。


责编:史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