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公元前347年柏拉图在人生最后时刻做出决定将遗产用于资助他人,因而“柏拉图学院”被认为是人类最早的慈善基金会;那么,如何道峰所说,“墨子创立的墨家学派是人类最早的公益组织”(何道峰《人的应当——三千年人类思想简史》)。综合研究者们估定的墨子生卒年份,其上下限处于公元前490年至公元前385年之间,具体年份尚有争议。鲁迅历史小说《非攻》开篇第一句是:“子夏的徒弟公孙高来找墨子,已经好几回了。”可见,鲁迅认为墨子是孔子学生的同辈人。任继愈称墨子创立的学派“艰苦力行、求真理、爱和平、有组织、有纲领”(任继愈《墨子》)。墨子学派以反对不义战争的“非攻”和大爱无疆的“兼爱”作为重要使命,联系任继愈对墨子学派的这些方面的定性来看,墨子学派这个最早的公益组织的确堪称非凡。
墨子,公元前5世纪末中国具有独创精神的伟大思想家。“孔子给春秋时代以光彩的结束,墨子给战国时代以光彩的开端。”(张荫麟《中国史纲》)《淮南子》载“孔丘、墨翟,无地而为君,无官而为长,天下丈夫女子,莫不延颈举踵而愿安利之者。”反映了墨子当时的社会形象和地位。晚年的鲁迅,与胡适一样称墨子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人物,是我们民族的“脊梁”(见余世存《微观国学》)。
墨子也是中国古代慈善史和慈善思想史上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人物。孟子曰“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孟子·尽心》)即在说墨子主张兼爱,摩秃头顶,走破脚跟,只要对天下有利,一切都干。孟子说这话本是反对墨子学说的,但在言语之间我们读到了墨子可贵的慈善精神。南怀瑾引用友人诗评论墨子:“忘身为人谋,有危即奔走,爱人如爱己,有力即相助。”(南怀瑾《孟子旁通》)
中华慈善总会会长宫蒲光在论述走中国特色慈善之路时指出,我国现代慈善事业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中华民族悠久的文明史中,慈善始终闪烁着耀眼的光芒,在儒、道、墨、佛等主要文化血脉中,包括了丰富的慈善思想和理念”(宫蒲光《关于走中国特色慈善之路的思考》)。宫蒲光屡屡提到重要的四家,但是历史上,儒、道、佛三家的慈善思想被持续地、综合地宣传、弘扬,“三教虽殊,劝善义一”(北周·释道安《二教论》)成为一个耀眼的慈善伦理现象;现实中,学界对儒、道、佛三家慈善思想深入研究、广泛论述,成果已经十分丰富。而墨家的伦理思想,自秦汉以后直到近代几乎成了绝唱。在当代,墨家慈善思想的挖掘、研究、宣传亦没有达到应有的重视地位。
实际上,墨子的慈善思想丰富而独特,墨子的慈善实践踏实而坚韧。孙中山先生在《民报》创刊号上高度评价墨子“是世界第一平等博爱主义大家。”
墨子慈善思想的核心是“兼爱”,这是他追求的最高道德境界。
然则兼相爱、交相利之法,将奈何哉?子墨子言: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是故诸侯相爱,则不野战;家主相爱,则不相篡;人与人相爱,则不相贼;君臣相爱,则惠忠;父子相爱,则慈孝;兄弟相爱,则和调。天下之人皆相爱,强不执弱,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敖贱,诈不欺愚。(《墨子·兼爱中》)
在先秦诸子百家中,唯独儒家和墨家拥有“爱”的思想与学说,儒家讲“仁爱”,墨家讲“兼爱”。而既然“兼爱”的要义是视人若己,“爱人若爱其身”(《墨子·兼爱上》),因而也就包括了“爱无差等”的观念,否定儒家“亲亲有术、尊贤有等”(《墨子·非儒》)的“爱人”原则。李零曾介绍著名学者何炳棣既不尊孔,也不尊法,最欣赏墨家,在他看来,“墨家最讲道德”(李零《思想地图》)。
“天兼天下而爱之”(《墨子·天志中》),墨子兼爱观的立论基于“天”,即以一种超越人世现实层面的视角,推出爱的主张。墨子的“天志”命题,是认为天是有意志的。兼爱观,根本上说,是要借助“天”的神秘权威,去实现他的“兼爱”理想。其一,天的本性就是爱人利人的。“天之爱人也,薄于圣人之爱人也。其利人也,厚于圣人之利人也”(《墨子·大取》)即在说上天爱人,比圣人爱人广泛;上天利人,比圣人利人深厚。其二,“兼相爱”是天意所在,“天”希望人间相爱。“天欲义而恶不义。然则率天下之百姓以从事于义,则我乃为天之所欲也。”(《墨子·法仪》)“天必欲人之相爱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恶相贼也……”(《墨子·法仪》)其三,“天”是人世间的最高裁判者,也是“兼爱”的监督者。“顺天意者,兼相爱,交相利,必得赏。反天意者,别相恶,交相贼,必得罚。”(《墨子·天志中》)墨子希望尊崇“天志”,实现他们心目中天下太平、人民安居乐业的美好愿望。墨子的兼爱闪烁着美好理想的光辉。
墨子的兼爱观,是我国伦理学说史上的一个重要发展。这种普遍的人人相爱的兼爱观所表达的慈爱,是普遍的爱,是平等的爱,是谦恭的爱,是有“利”的爱。因而,在古老慈善思想中是最接近现代公益理念的。现代公益人学习这位人类最早公益组织发起人所倡导的理念,可以从中大受裨益。
一 普遍的爱:放大胸襟
什么是“兼爱”呢?“兼”字的最原始意义是“一手执两禾”,引申为同时要顾及事物的几个方面而不会失去其中的任何一个方面,也即全面、全部,而不是片面、个别。后期墨家发挥了墨子的“兼爱”说,提出“周爱人”的观点。爱人就是要爱世界上所有的人,把“爱人”的对象和范围扩展到所有时空中的人。“兼爱”“周爱人”就是“尽爱”,体现慈善广泛性、普遍性原则。英国历史学家阿·汤因比称之为“把普遍的爱作为义务的墨子学说”(汤因比、池田大作《展望二十一世纪》)。
墨子认为,由于天“兼爱天下之人”,天下之士君子,就应该“以天之志为法”,对于天下之人“兼而爱之”(《墨子·天志上》)。墨子把文王作为兼爱博大的楷模,就是因为文王的“兼爱”是以普遍性为特征的。
泰誓曰:“文王若日若月乍照,光于四方,于西土。”即此言文王之兼爱天下之博大也,譬之日月,兼照天下之无有私也。即此文王兼也;虽子墨子之所谓兼者,于文王取法焉。(《墨子·兼爱下》)
古典文学评论家一般认为,墨子文章缺少文采,要在《墨子》书中摘录妙语佳句比较难。而遍读《墨子》全书可以看到不少富于哲理的句子,亦如钱穆所言:“学术文采,照耀百世。”(钱穆《周公》)其中两句表达普遍之爱的话,恰是熠熠闪光的千古名句,有关历代慈善名言的书籍一般多有收录。
第一句,表达慈善对象的普遍性:“远施周遍,近以修身。”(《墨子·非儒下》)爱不分远近,不受地域的限制。这其实就把“博爱”作为“兼爱”的一个原则。
第二句,表达慈善方法的多样性:“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劝以教人。”(《墨子·尚贤下》)即有力气的人,用力量帮助别人;有财富的人,把财物分送别人;有德行的人,用道义来劝导别人。就是说每一个占有一定社会资源的人、有能力的人,应当有责任竭尽自己所能去帮助弱者。进而“饥者得食,寒者得衣,劳者得息,乱者得治”(《墨子·非命下》),社会安定,天下太平。墨家提出的兼爱方法,已经超越古代慈善一般的乐善好施,拓宽了慈善的途径,这是十分难能可贵的。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孙中山在《民族主义》第六讲中讲道:“古时最讲爱字的莫过于墨子。墨子所讲的‘兼爱’,与耶稣讲的‘博爱’是一样的。”
中国传统社会以宗法血缘关系为基础,慈善形成了“差序格局”。现代社会要超越血缘、族缘、地缘的界限,扩大爱的社会范围,体现人间大爱。
李小云曾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谈及狭义慈善与公益的区别:“慈善是针对少数人受益的有限的行为,而公益则是针对大多数人受益而并不特指某一个人受益的慈善行为。慈善和公益两者之间是有差别的。”“慈善的爱心是狭隘的,公益的爱心是广阔的。”(见《无长江不公益》)相对于传统慈善,对象越众越是公益,外延越广越是公益,方法越新越是公益。由此可见,早期传统慈善理念中,墨子的理念颇契合公益。它对于我们从事慈善事业的启示是:放大胸襟,使我们的慈善之视野更宽,慈善之范围更广,慈善之足迹更远,慈善之效果更大。
二 平等的爱:放平眼光
“兼爱”从范围说,是普遍的;从对象说,是平等的。兼爱观的另一个重要含义就是平等性。墨子说:“人无幼长贵贱,皆天之臣也。”(《墨子·法仪》)在他看来,人与人之间在天的面前是平等的。平等之爱,就是眼光聚焦普罗大众,就是相互关爱,就是视人如己。
一般研究认为,孔子的仁爱是有差等的。就是从亲情出发,从身边做起,由此及彼,推己及人。甚至同一层面,也有先有后,这是一种有差别的爱。而墨子的学说及其伦理思想基本上代表了平民的利益,因而荀子鄙称墨学为“役夫之道”。朱贻庭《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史》言:“说墨子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位替劳动者阶级呐喊的思想家,是符合历史事实的。”
墨子认为无论是贵族还是奴隶,他们都是人,应该得到别人的爱,主张“官无常贵,民无终贱”(《墨子·尚贤》)。墨家在这里所说的“兼爱”,即人与人、家与家、整个社会和国与国之间没有差等、没有区别的彼此相爱。“老而无妻者,有所侍养,以终其寿;幼弱孤童之无父母者,有所放依,以长其身”(《墨子·兼爱下》),达到人人都能“兼相爱,交相利”的平等世界。“兼士之言……曰:吾闻为高士于天下者,必为其友之身,若为其身;为其友之亲,若为其亲。然后可以为高士于天下。是故退睹其友,饥则食之,寒则衣之,疾病侍养之,死丧葬埋之。”(《墨子·兼爱下》)就是要顾及不同阶层,顾及社会或自然的各个方面。墨子一再强调要把别人和自己同等看待,首先“我”对他人善爱,然后他人也会回报“我”善爱。这样人与人之间趋于平等。作为身处社会底层的思想家,追求这样的平等,绝不是过去一些论者所说的,是调和与统治者的阶级矛盾,而是代表了平民百姓的理想和追求。眼光的放平,是基于脚跟的坚实。
墨子“兼相爱”慈善理念是针砭当时“别相恶”的社会现象而主张的。墨子把“别相恶”作为“兼相爱”的对立面。片面、个别在当时被称为“别”。墨家主张“兼以易别”“分名乎天下,恶人而贼人者,兼与?别与?即必曰:别也”(《墨子·兼爱下》)。“别相恶”,就是相互对立,不能平等相爱。“别士之言曰:吾岂能为吾友之身,若为吾身,为吾友之亲,若为吾亲?是故退睹其友,饥即不食,寒即不衣,疾病不侍养,死丧不葬埋”(《墨子·兼爱下》),这是墨子要极力反对的。墨子极力主张:“今吾将正求与天下之利而取之,以兼为正。”(《墨子·兼爱下》)
墨子的兼爱平等对待天下之人,为的是天下大利,这便是“公义”。而孟子恰恰抓住这一点抨击:“……墨子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孟子·滕文公》)鲁迅小说《非攻》中描述道墨子听说公孙高骂墨家“兼爱无父,像禽兽一样”的话之后,只是“笑了一笑”,表现出极大的蔑视,这显示了鲁迅对墨子无差等的兼爱的肯定。
举一个古代的慈善案例,作为墨子平等慈善理念影响的印证。在以儒家思想为正统的传统社会中,曹雪芹是近墨的。红学家吴恩裕说:“我们从曹雪芹的佚著《废艺斋集稿》中的《南鹞北鸢考工志》里得知,曹雪芹对墨子是很尊敬的。他与墨子某些方面思想甚至行动是很相近的。”(吴恩裕《曹雪芹〈废艺斋集稿〉丛考》)曹雪芹近墨,首先是在对待劳动人民的态度上。曹雪芹晚年写的这部《废艺斋集稿》,详细记载了金石、风筝、编织、印染等八项工艺,目的是让残疾人能够掌握谋生的技艺,弥补先天、后天的不足,真是深得墨子平等慈善之要旨。
当今社会,无论是行慈善,还是做公益,对象一定是平等的。道德作为社会的意识形态,是由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的,一定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是道德发展的必然基础。经济实力增强了,即使原来的“差序格局”行善一层一层外推,也可以避免“越推越薄”,从而趋向平等的爱。
“墨子的‘兼爱’既是启蒙运动以来的‘自由平等博爱’之号召,又是当代社会深入人心的‘公益’、‘慈善’等人生社会价值的关键”(余世存《微观国学》)。两千年前的墨子,已有非凡的眼光。其眼光高明处在于放平。虽然在当时的经济社会条件下,客观上实现无差等的爱是困难的,但是平等视角已经很好地体现了慈善的真谛,这对我们具有重要的启示,值得我们传承。
三 谦恭的爱:放低身段
墨子无疑是一位伟大的圣人,但墨子一生又都是底层平民,是一个栉风沐雨的慈善苦行者。他领导“公益组织”始终不摆谱子,不端架子。我们说向他学习要放低身段,其实他自己的身段从没拔高过。
墨子自称“贱人”(《墨子·贵义》)。《吕氏春秋》载,墨子自称“北方之鄙人”,人称“布衣之士”。他始终以“贱人之所为”为荣,有着“贱人”的自性和自信。“今农夫入其税于大人,大人为酒醴粢盛,以祭上帝鬼神,岂曰‘贱人之所为’而不享哉?故虽贱人也,上比之农,下比之药,曾不若一草之本乎?”(《墨子·贵义》)。墨子及墨家成员体现了吃苦耐劳的手工匠品质。《墨子·备梯》篇记载,墨子弟子“禽滑厘子事子墨子三年,手足胼胝,面目黎墨,役身给使,不敢问欲”。墨子之“墨”字考证有三义,其三为绳墨,喻绳墨之木匠。《庄子·天下》说墨子“以绳墨自矫,而备世之急”,反映了墨子作为平民劳动者的作风。墨子的学说,也多立足于工匠的实际生活,是接地气的。
前述孟子评论墨子“摩顶放踵利天下”,恰恰表明了墨子的兼爱是勤勉的爱,是谦恭的爱。荀子嘲讽墨子:“上攻劳苦,与百姓均事业,齐功劳……。”也反证了墨子作为“卑贱者”的高贵。墨子书中树立的社会慈爱标准,并非普通人高不可攀。可以说,兼爱是对劳动人民道德实践的一种概括,反映了劳动者之间的同情心和互助精神。
在这个方面,墨子对现代公益人有很大的启示。
其一,墨子的理念具有超越性,在讲求人格平等方面有着现代精神,这是我们当代公益人应该汲取的地方。传统文化中对人生也有不好的指引,就是希望做“人上人”。但陶行知在《如何使幼稚教育普及》文中说过:“不做人上人,不做人下人,不做人外人,要做人中人。人中人就是平常人。”
徐永光说过,“公益确实是社会利益至上,但不要以为做公益就比别人崇高”(徐永光《公益向右 商业向左》)。有一种公益病叫“居高视角”,以突出自己社会地位、道德高度,有意或不经意表现自身优越来看待受助者,而将受助者置于“劣势”地位。这种行为没有从发现受助者更有优势、更有生命潜质之处看待问题,没有摒弃“道德楷模”或“救世主”的所谓优势感。其实,慈善公益人可以“占据”道德高地的是心灵,而不是做派。马克思说:“有识之士往往通过无形的纽带同人民的肌体连在一起。”这是从事慈善最可宝贵的姿态!上海市民政局原局长马伊里提出“公益教育的核心是培养具有公益人格的年轻人”时,希望公益人“立上等志,做平常人”。其公益志向应是高远的,角色定位应是平等的,处事态度应是谦和的。唯如此,才能更好地以社会视角看待问题,促使慈善公益达到平等、公平和可持续。
王石在《中国慈善家》2023年度慈善盛典上的“慈善讲述”中说,一次到西藏高原上他资助的一所盲人学校,一位盲人学生说:“请您蹲下来,让我摸摸您。”王石说,当他蹲下去的那一刻,他瞬间顿悟,内心说:“平视了!”这就是公益人身段的形象表达。
其二,余世存在墨子研究中还有一个独特的视角,他认为:“现代人需要充分的社会化,也需要充分的个体化,墨子的一生做到了……跟普遍专制和等级专制中的人生不同,墨子是自由的社会的个体。如果我们不带偏见地看待墨子,他几乎是我们当代大众社会公民人格最合适不过的代表人物了。”前不久陈越光谈论“现代公益从根本上区别于传统慈善”,主要有“两点”,首要就是“公益的从事者是以‘公民’为自述的独立认知主体”(陈越光《公益的终极目标是什么》。可见,墨子的理念契合现代公益。
四 有“利”的爱:放开束缚
从“兼相爱”出发,墨家提出了“交相利”的慈善理念实践路径,认为“兼相爱”必须通过“交相利”来实现。“交相利”问题实质上是义与利的关系问题。义利观是伦理思想和慈善实践的一个重大问题。长期被误读的孔孟义利观,或隐或现不时成为现代慈善公益的束缚。这种束缚反映在许多情况下,认为慈善公益属性是“义”,因而往往讳言“利”。哪怕合理的、应有的、对慈善公益之“义”有促进作用的“利”也不敢或不愿提。墨子树立了独特鲜明的义利观,早就提出“爱”和“利”是可以相提并论的,显示他的兼爱是有“利”的爱。对于我们放开观念束缚很有启示作用。
从古而今,孔孟的义利观被误解颇多。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其实,“喻”是说明白的意思。这话是说,同君子说事用“义”容易说明白,同“小人”则算利益账时容易说明白(周国正《仲尼不语——孔子忘了说的话》)。孔子的“义以为上”“见利思义”,并没有否定“利”。《论语》中还有一句重要的话:“因民之所利而利之。”(《论语·尧曰》)孟子说“何必曰利”,是针对梁惠王说的:“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孟子·梁惠王》)孟子恰恰是在为民争利。孟子也没有笼统地说“为富不仁”。《孟子·滕文公上》中“为富不仁矣,为仁不富矣”是引用阳虎的话,“富”,是用来特指国君征收赋税。同一段话里,孟子恰恰是主张“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另一方面,孔孟的义利观,到董仲舒手上被极端化了,对后人影响极其深远。梁启超提到“……董仲舒更说:‘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于是一切行为,专问动机,不问结果,弄得道德标准和生活实际距离日远,真是儒家学说的莫大流弊。”(梁启超《老子、孔子、墨子及其学派》)
墨子鲜明提出,道德和实利不能相离,利不利就是善不善的标准。墨子重功效而不重超验,把“义”直接归结到“利”,进而把“爱”和“利”相提并论,从而“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功利主义思想体系”(缪诗忠《回归经典》)。
《墨子》书中总是“爱”“利”两字并举。如“兼相爱交相利”(《墨子·兼爱中下》)、“爱利万民”(《墨子·尚贤中》)、“兼而爱之从于利”(《墨子·尚贤中》)、“众利之所生何自生,从爱人利人生”(《墨子·兼爱下》)、“天必欲人之相爱相利”(《墨子·法仪》)。一般而言,爱是利他,利是在己,两者本似互不相容,然而墨子却将之糅合一起。利与义具有一致性,重利也就是贵义,利天下乃是最大的义。他用“利,所得而喜也”“害,所得而恶也”(《墨子·经上》),强调爱、利统一。
总之,利,不但是义之本,也是义之途,即只有承认功利,才能实现道德。兼爱之道,不仅对他人有利,对行兼爱者亦有利,不仅“利他”,亦且“利己”。后期墨家提出了“体爱为仁”的观点,“仁,体爱也”(《墨子·经上》),“爱人不外己,己在所爱之中,己在所爱,爱加于己。伦列之爱己爱人也”(《墨子·大取》)。
墨子义利观对我们现代公益的启迪是,只要坚持慈善初心、追求公益实效,与之相联系的“利”是不必忌讳的。
从小的方面来说,公益组织的人员福利待遇、组织费用成本问题,都涉及“利”的问题。徐永光在《公益向右,商业向左》中提到“调查数据反映了两个问题。一个是,公益从业人员的工资收入低于社会平均水平。要知道,平均工资的计算是包括农民工收入的。另一个是,近50%的公益组织没给员工缴纳社保。”其深层次原因是模糊的义利观。另外,筹款的费用、慈善资金的理财增值等,都涉及义利关系问题,需要正确处理。
从大的方面来说,则关系公益发展的一些新途径探索问题,即公益发展能否和如何借用商业手段、市场途径。当前慈善界开展公益金融,都着力“利用”金融工具。其实,不仅公益金融要讲“利用”,推而广之,公益慈善都可恰当“利用”市场的手段。徐永光的《公益向右,商业向左》主旨就是公益要利用好社会企业和社会影响力投资。美国学者莱斯特·M.萨拉蒙在编著的《慈善新前沿》一书中提出:“捐赠不会消失,但市场工具将为公益事业影响的拓展提供关键性支持。”书中还有阐述慈善新工具的广泛利用的相关内容。只要我们坚守慈善公益之“义”,就应放开束缚,不避讳各种大“利”、小“利”,以实现慈善公益的最终成效。
与义利观相联系,墨子还提出“志功合一”的慈善道德评价原则。《墨子·鲁问》有载,鲁君问墨子:“我有二子,一人者好学,一人者好分人财,孰以为太子而可?”墨子回答说,同样一种行为,可以出于不同的动机。评价一个行为,要考察其动机和功效,“合其志功而观焉”。墨子还说:“义,利;不义,害。志功为辨。”(《墨子·大取》)即是说,义,就是利;不义,就是害。动机和效果的统一,是辨明义或不义的标准。慈善作为一种道德活动,必然需要做道德价值的评判。根据思想动机还是实际效果,各家观点不一。墨子提出了“志功合一”的评价原则,动机和功效结合起来考察。“子墨子曰:‘言足以迁行者,常之;不足以迁行者,勿常。不足以迁行而常之,是荡口也。’”即墨子说,言论如果能够改变行动,就崇尚它;言论如果不能改变行动,就不要崇尚它。言论不能改变行动而又崇尚它,那就是说空话(《墨子·贵义》)。在墨子看来,爱人必须表现于实际的事功,没有利人功夫和行动的爱就不是真正的爱。
理念的好坏,关键要看它有没有实际启发意义,墨子主张“唯其可行”!墨子自信满满地说:“吾言足用矣,舍言革思者,是犹舍获而捃粟也。”(《墨子·贵义》)即,我的学说足够用了!舍弃我的主张而另外考虑,这就像放弃收获而去拾别人遗留的谷穗一样。《墨子·贵义》还载,楚惠王派大臣穆贺见墨子,穆贺听了墨子游说之后,认为主张确实十分高明,但又嫌墨子身份低,是“贱人之所为”。墨子坚定地认为,好的主张,就如管用的药,“岂曰‘贱人之所为’而不享乎”?两千年之后,我们公益人,很值得分“享”墨子这位民间高人的慈善理念!
(原载《公益》集刊第1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