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慈善总会:
为积极配合省委省政府打造“美丽乡村”,建设和谐社会,促进农村慈善文化建设和社会服务创新,本会于2012年2月启动了“浙江农信杯‘万村慈善帮扶基金工程’”竞赛活动(下称万村活动)。三年来,在全省各级慈善组织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参与下,竞赛活动取得显著成效。“万村活动”已成为开发社会慈善资源,活跃基层慈善工作,发展农村慈善事业的重要抓手,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最新统计,目前全省已建立村(社区)慈善帮扶基金近万个。为了巩固活动成果,推动“万村活动”的不断深入。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次“浙江农信杯‘万村慈善帮扶基金工程’”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通过组织开展第三次“浙江农信杯‘万村慈善帮扶基金工程’”评选表彰活动,进一步巩固竞赛活动成果,强化基层基础,提升服务水平,全面推动现代大慈善建设,为建设“两美”浙江作出新的贡献。
二、评选对象
1、慈善村:名额60个,以行政村(居委会、社区)为单位申报。
2、优胜单位:名额40个,评选对象主要为各地乡镇、街道慈善分会(工作站)等基层慈善组织。
3、组织奖:名额11个,评选对象为各市、县(市、区)慈善总会。
三、评选条件
(一)慈善村
1、村级班子重视,慈善事业纳入村发展计划;
2、村建立慈善工作站和“慈善帮扶基金”,基金规模一般不低于50万元(留本冠名基金不低于500万元);
3、建立完善的基金管理制度,基金运作规范透明;
4、有一支义工队伍,开展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
5、每年救助一批困难群众,或资助若干个慈善公益项目;
6、积极完成上级慈善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优胜单位
1、乡镇、街道慈善分会(工作站)工作机制健全,管理规范;
2、争取党政重视,积极组织开展“万村慈善帮扶基金工程”竞赛活动;
3、慈善劝募成效明显,有较强的救助能力;
4、所辖区域的行政村(居委会、社区)有50%以上参与“万村慈善帮扶基金工程”竞赛活动,并有部分行政村(居委会、社区)达到“慈善村”标准。
(三)组织奖
1、组织健全,管理规范,创新意识强,工作积极主动;
2、认真贯彻落实浙慈文字[2012]2号文件,对“万村慈善帮扶基金工程”有规划、有举措、有落实;
3、市级慈善总会所辖县(市、区)开展“万村慈善帮扶基金工程”达到80%以上,县(市、区)级慈善总会所辖乡镇、街道开展“万村慈善帮扶基金工程”达到50%以上,并取得显著成效;
4、农村慈善工作基础比较扎实,管理比较完善,已涌现出一批“慈善村”。
四、评选办法和步骤
各市、县(市、区)慈善总会接到本通知后,结合参选条件和分配名额(见附件一),提名候选单位,县(市、区)提名候选单位由市慈善总会汇总初选后推荐上报。本会会同省农信联社将根据各地推荐情况结合实际绩效作出综合评估后,决定获奖单位。
五、提名实施要求
1、提名单位要对照参评条件准备书面材料,陈述事实,并加盖提名单位的公章。
2、提名单位须填写《“浙江农信杯‘万村慈善帮扶基金工程’”评选活动登记表》一式二份(事迹材料可另附),表格须经提名单位盖章,方为有效。
3、各市慈善总会要在8月20日前将提名单位的全部材料上报本会,逾期不再受理。
4、前二次评选活动的获奖单位不再重复参评。
六、评选表彰
在评选活动结束后,省慈善总会将择时进行宣传表彰。
点击下载:关于做好第三次“浙江农信杯‘万村慈善帮扶基金工程’”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附件一:“浙江农信杯‘万村慈善帮扶基金工程’”评选活动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浙江农信杯‘万村慈善帮扶基金工程’”评选活动登记表(慈善村)
附件三:“浙江农信杯‘万村慈善帮扶基金工程’”评选活动登记表(优胜单位)
附件四:“浙江农信杯‘万村慈善帮扶基金工程’”评选活动登记表(组织奖)
浙江省慈善总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