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省慈善总会理事通讯会议的函
来源:浙江省慈善总会办公室 作者:王飞雁 发布时间:2017-04-07

各位理事:

按省民政厅通知,为贯彻落实慈善法,对慈善组织进行重新认定登记。因为时间紧、任务急,根据本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理事会采取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并对是否同意本会重新认定征求书面意见。

请各位理事务必于4月25日前将书面意见邮寄或传真至本会秘书处。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意见的视为同意。谢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另:本会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思路也一并寄给你们供参阅。有何意见,可反馈。


附件:关于召开省慈善总会理事通讯会议的函

附件1:省慈善总会通讯会议意见回执单

附件2:省慈善总会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思路


浙江省慈善总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


责编:伍雪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