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取2018 年度会费的通知
来源: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会员发展部 作者:王飞雁 林峰 发布时间:2018-06-06

各会员单位:

在你们的大力支持下,本会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为了使本会更加健康的发展,进一步发挥本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地为会员服务,根据《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将开始收取2018年度会费。

一、会费缴纳标准:( 会员名单请查阅本会网站www.zcf.org.cn 或“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微信公众号)

1、 副会长单位:5000 元/年;

2、 常务理事单位:3000 元/年;

3、 理事单位:2000 元/年;

4、 其余会员单位:800 元/年。

二、汇款及联系电话:

户名: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

帐号: 19036301040000218

开户行:农行杭州湖滨支行

财务部:0571—87912650,28950831

会员发展部:0571—87029847


请贵单位接到本通知后,于2018 年6 月30 日前将会费汇至本会账户,汇款时请注明“2018 年度会费”。感谢各会员单位对本会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

2018 年5 月28 日



责编:范耀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