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等2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农村残疾人常态化帮扶工作 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要突出普惠加特惠的政策保障,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确保不发生残疾人规模性返贫致贫,扎实推进农村残疾人共同富裕,其中提出要培育专业化助残服务社会组织,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志愿者开展农村助残服务。
为确保帮扶工作精准落地,《意见》要求强化残疾人防贫对象的精准识别和信息共享。各地需按照防止返贫致贫对象认定标准和程序,对辖区内所有农村残疾人进行精准识别,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同时,将残疾人相关信息数据纳入部门大数据预警机制,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共用,定期开展数据比对和动态复核,及时跟踪更新残疾人信息变化。
《意见》从10个方面健全完善常态化帮扶政策措施,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帮扶体系。在分类帮扶方面,综合研判残疾人劳动能力和家庭困难程度,对无劳动能力且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社会救助体系,对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及其家庭实施开发式帮扶,激发内生动力,支持其自主或合作发展生产、促进就业增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帮扶作用。
教育帮扶上,《意见》提出推动适龄残疾儿童就近就便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推动康教融合,健全随班就读长效机制,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应随尽随、就近就便入学,加强控辍保学。同时支持残疾人接受职业教育,提升适应农村产业发展的职业技能,加强农村残疾学生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
产业和就业帮扶上,《意见》明确开展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加大对电商、直播带货、乡村休闲旅游等新业态项目的培训力度,引入企业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帮助残疾人通过直播带货、对接消费帮扶平台等方式增加收入,同时通过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等举措,拓宽就业渠道。
在康复服务和托养照护方面,《意见》要求加强残疾预防知识宣传,探索“康复+教育+心理辅导”综合服务模式,为困难家庭残疾儿童及家长提供心理健康服务,持续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同时,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支持儿童福利机构拓展服务功能,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等设施提供日间照料等服务,大力发展居家照护、邻里互助等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开展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
此外,《意见》还明确要推动农村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和乡村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强农村道路、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建设,推进5G网络向农村拓展,普及数字技术无障碍公共服务;丰富农村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推动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吸纳残疾人参与,开展无障碍观影等活动,完善文化体育服务机制。
在权益保护方面,《意见》提出重点关注残疾老年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优化法律援助服务,降低帮扶门槛,探索对农村重度残疾人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同时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弘扬扶弱助残风尚,培育专业化助残社会组织,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志愿者开展农村助残服务。
《意见》明确,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对残疾人防贫对象产业就业帮扶给予支持。

